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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地产转让程序深圳房产律师解答
来源:深圳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涉外房地产转让在境外进行的应取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外交机构的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有关商务代办处的认证,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也应经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面由深圳房产律师为您介绍。
房地产转让的标的是房屋所有权和,两者同时存在的话必须同时转让不能分离,如果地块上尚未建设房屋或其他建筑,其转让可以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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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地产转让的形式深圳房产律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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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房地产转让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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