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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来源:深圳房产律师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房产继承公证是指为保障公民私有财产的权益,依法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手续和继承权转移登记手续等。遗嘱作为法律上最重要的遗产处理方式之一,在遗嘱人死亡之后,若要根据其生前意愿进行产权处置或执行遗嘱内容,需要通过遗嘱公证来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1:房产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房产遗产应当由继承人来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受托人保管和使用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 申请人:一般为公民或单位法人。2. 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3. 户籍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死亡证书等与申请相关的户籍证明;4. 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单、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征收通知书等;5. 其他必要资料:如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抚养协议书等能够体现当事人意愿的文件;6. 其他资料:例如婚姻状况调查表、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等用于判断公证效果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7. 中介代理公司:办理房产遗产继承业务时,委托人必须选择具有房屋建筑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并签订委托书。


2: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房产证明复印件;4、其他有关继承的资料。办理遗嘱公证前,应先向当地公证处咨询清楚相关情况,并请律师进行合同起草和法律知识培训。协议书须经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代理人印章后生效。办理遗嘱公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当事人在订立遗嘱之前,必须到公证处了解相关规定,签署一份内容完整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协议,同时也要取得相关证据,如委托书、授权书等,以备万一发生纠纷时使用。


3: 如何签订 遗嘱意向书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首先,你要了解遗嘱的法律条款。然后,找一位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官咨询相关事宜。签署意向书之前,双方可以通过预约方式进行交流和沟通。签订遗嘱意向书之后,律师会对您的意愿表示认可,并在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协议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 遗产继承方式;2. 财产分配原则及程序;3. 子女之间相互扶助情况;4. 诉讼流程;5. 执行步骤与期限。


4: 在 留后在代理人上进行声明。

在留后的声明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房产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书等。房产继承人应当提供上述材料,并书面承诺同意办理遗嘱公证、产权证明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如果有需要变更不动产物权或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还须出具新的书面申请和相应证件。遗嘱公证是以文字或者图表方式表达委托人对自己财产作出处分意愿的一种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制作一份总括性文字表述形式的遗嘱,也可以使用“摘录”方式明确遗嘱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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