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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前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来源:深圳房产律师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4日
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常常成为争议的核心。今天的离婚案例展示了这对夫妻是如何解决房产分割问题的。
尚某和龚某曾自由恋爱多年,于2015年8月20日登记结婚。尽管此前看起来他们是一对才貌双全的夫妻,但是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和家庭琐事的争吵频繁发生。两个人频繁的争吵和猜忌导致他们之间越来越疏远,最终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和好。从2019年起,他们开始分居至今。原告要求法院离婚并根据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的房屋,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龚某的案件被法院中心法庭法官受理后,首先与其取得了联系。被告同意离婚,但是他认为房子是二人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也只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因此拒绝原告要求分割房屋的要求。尽管原告只出了部分的装修费用。经过与原告沟通后,后又得知原告确实支付了房屋装修款,并参与了房子的部分共同还贷。


在明确双方分歧之后,法官向双方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起初,原告和被告都意识到他们曾经是夫妻,也有过许多美好的回忆。尽管他们现在关系不合,但是他们仍然想尽可能地避免争执。最终,原被告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告尚某与被告龚某完成了离婚,被告龚某需要承担尚未偿还的房屋贷款,并向原告尚某支付85000元。最终案件顺利解决,是通过调解方式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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